为组织好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博士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教育学院博士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顾建民
副组长:王 珏
成 员:吴雪萍 林小美 张剑平 肖龙海 王爱国
联系人:马静萍
二、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需由3名以上相关学科教师(其中教授3名)及1名秘书(在职教师)组成。
三、复试分数线
1、教育学学科(含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体育学学科:外语总分不低于50分,外语听力成绩不低于6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5分。
2、根据2010年学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数额不超过招生总数的5%的规定,我院在职人员报考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通过各学科专业复试(即在职考生的初复试总成绩排名与报考导师的限招数相对应)的基础上,复试小组为每位导师选推一名(每位导师限一名)在职考生参加学院层面2个在职攻读名额的竞争。在职攻读的竞争遴选办法另见附件二。
3、复试名单请见附件一。
四、关于复试时间及地点
1、5月10日上午:教育学学科、体育学学科考生完成研究生院报考资格审查;
5月10日下午-5月12日:教育学学科、体育学学科考生分学科专业复试;
2、5月13日上午:
(1)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考生完成研究生院报考资格审查;
(2)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考生完成学院对相应的报考资格证明审查
5月13日下午-5月14日: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考生分学科专业复试;
3、复试地点均在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内。各类型、各专业考生请提前半小时到各复试地点报到。
4、具体安排
学科 | 专业 | 时间 | 地点 |
教育 学科 | 教育史 | 5月11日下午1:30笔试、面试 | 田家炳书院524室 |
教育学原理 | 5月10日下午3:30笔试、面试 | 田家炳书院520室 |
比较教育学 | 5月10日下午1:30笔试、面试 | 田家炳书院228室 |
课程与教学论 | 5月11日上午8:30笔试、面试 | 田家炳书院228室 |
高等教育学 | 5月11日下午1:00笔试、面试 | 田家炳书院604室 |
教育技术学 | 5月10日下午1:00笔试、面试 | 西溪校区邵科馆313室 |
体育 学科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5月12日上午9:00笔试、面试 | 西二体育系二楼 |
教育 博士 | 教育领导与管理 | 5月14日 上午9:00笔试 下午1:00面试 | 田家炳书院604室 |
学校课程与教学 | 5月13日 下午1:30笔试 下午2:30面试 | 田家炳书院228室 |
五、关于复试形式与内容:
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考核需综合评判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学业基础、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具体比例如下:
1、外语考试占复试成绩的20%。
2、业务知识和能力考核占复试成绩的40%
采用面试、笔试、上机、实验、模拟课题申报等多种形式对考生个人的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的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进行综合评判。
3、代表性研究成果(含学位论文)占复试成绩的40%。
考生参加复试时必须递交2007年以来的科研成果(论文成果、著作成果、科研项目、获奖成果)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硕士学位论文等相关材料,并填好一式三份科研成果统计表,统计表见附件三。
应届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以及2007年以来的代表性研究成果的原件、复印件,若尚未完成学位论文,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以及开题报告和详细提纲。
六、计分方法及录取原则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综合分=(入学统一考试总分/3)×50%+复试成绩×50%。
各专业根据考生综合分的排序,在专业录取额定数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职考生还需参加学院层面的竞争)。拟录取名单及有关复试材料一并报学院,经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
七、关于调剂复试
我院原则上不接受外院(系)调剂生。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并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
1、我院调剂的基本原则是:首先在二级学科内调剂;其次可在一级学科内相关专业间调剂。除此之外,不能调剂。
2、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上线考生不能转向科学学位调剂。报考教育学博士(科学学位)的定向(委培或在职)上线考生可以转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调剂,但须提交申请书,并签订协议。
八、关于破格复试申请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学院原则上不授理破格申请。
未经批准同意,未上线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九、成绩优秀并已完成课程学习的在读硕士生,在通过科研能力、培养潜力的综合考核后,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可申请硕博连读。
十、关于资格审查
1、考生(含报考科学学位考生、专业学位考生)来学院参加复试时,必须提供研究生院的《资格审查表》,并提供身份证、前置学位证书或学生证,研究生和本科生期间的成绩单等。资格审查要求详见附件四。
2、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考生资格证明审查办法:由我院按《2010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规定的报考条件要求执行,即“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考生来学院参加复试时,必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和相关职称、职务证明、前置学位证书,研究生和本科生期间的成绩单等),详见附件六。
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考生可以要求改变录取类别(在职/非在职)。改为非在职的必须要在复试前就以书面方式提出改变录取类别的申请。并在原单位辞去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辞职证明,档案调入学校方能录取。
十一、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收费标准
根据浙价费备[2010]1号文件,浙江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程学费定为10万元/生。建议一次性缴纳,也可以分两次缴纳,每次5万元/生,第一次须在入学报到时缴纳,第二次须在入学一年内缴纳。
十二、体检要求:考生必须到浙江大学校医院参加体检,详见附件五。
十三、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
十四、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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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0年五月四日